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7-30  浏览:

各位教职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教育部、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要求,突出“科学、严格、有效”,果断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实行了一系列有效管用的防控举措,对于推动学校发展、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广大教职员工积极配合,表现出了极强的大局意识、科学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7月22日以来,大连市连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市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按照学校《关于延迟开学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新形势下的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的各项防控要求和号召,近期如无特殊情况不离连,确需离连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避免前往市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不必要的出行,避免聚集性活动;无特殊需要不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二级党组织严格审批;配合做好全面核酸检测、健康查验等工作;在纷繁复杂的网络舆论场中保持正能量。

二是保持战时状态,增强教职工防护意识。广大教职员工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指南和专家指导意见科学做好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在暑假弹性工作期间统筹好教学科研工作和疫情防控的关系,统筹好居家工作与来校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好生活中、路途中、工作中的防护措施。如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及时报告。

三是加强师德建设,引领学生做好防控。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广大教职员工要尽到保护好学生的责任。引导学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督促在校学生遵守大连市和学校各项防控要求,教育学生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科学做好防控工作;做好居家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教职工在校园外活动或到外地出差,要自觉遵守相关防控规定,来校后要自觉减少聚集性工作,与同事或学生交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与无关人员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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